卍新续藏第 25 册 No. 0482 金刚经略疏

No. 482-A 金刚略疏序

  众生汩没于生死海中。头出头没。无有出期。其故何哉。良以心镜本净。像色元虚。而众生认以为实。繇是起欣厌.生去取.造妄业。而自甘招幻轮而忍苦。譬如梦中见虎。人与虎而俱非。眼里生华。眼并华而交病。执之不舍。宁有已时。我佛悯之。为说破有之法。名大般若。

  般若凡有八部。而金刚其一也。金刚凡有六译。而秦译其一也。文约而义丰。辞显而理奥。实为八部之精要。其指归于破人.法之妄执。了一心之实相。令诸众生。不取于相。如如不动而已。

  余弱冠时。即知读此经。求其义于诸疏。心殊厌之。以理本直也。而释之以纡回。辞本显也。而索之于隐昧。盖多绊于二论之葛藤而不能自脱者也。及有弗宗二论者。则又妄逞胸臆。越宗趣而违佛旨。识者呵之。故疏金刚者不下数十家。求其善疏。莫之或闻。

  辛巳之秋余自婺反建。寓居宝善。时心石师作金刚渎蒙。一宗圭峰长水而删繁就要。以便初机。命余订之。余虽从事其间。亦不过依他作解。因人成事而已。于己心终未能安。故金刚一疏。反成不了之业。

  迨乙酉春改制后。倦于说禅。终日坦腹而卧。无以消闲。乃取是经日疏之。尽诛旧日葛藤。独揭斩新日月。但理求其当。辞求其达。无纡回隐昧之獘而已。三易稿而疏成。客有难余者曰。古疏上祖慈尊。下宗二论。无片言只字。不有所本。今子弃之而弗从。岂子之智。能超于诸大圣哉。余曰是不然。子谓天亲能背无著不。曰不也。子谓无著能背内院不。曰不也。子既谓三圣相承。如水传器。则宜确守师说。如天台后学。一字不敢移易可也。今观天亲立二十七疑。已非无著之意。无著分一十八住。亦非内院之言。则何其分道而驰。若此哉。子若知无著.天亲之必不背内院。则知余今日之必不背无著天亲也。客谢而退。因并录之。以弁简首。

  石鼓主人释元贤题

  No. 482

  金刚略疏

  福州鼓山涌泉禅寺传法沙门元贤述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金刚宝名。其体最坚。一切物不能坏。其用最利。能坏一切物。故佛以之喻般若之德。

  般若梵语。此云智慧。其体即实相。虽流转六趣而不损。犹金刚之坚也。其用即观照。能照破一切而不留犹金刚之利也。

  约其功能称波罗蜜。波罗蜜亦梵语。此云彼岸到。意以生死为此岸。烦恼为中流。涅槃为彼岸。全由般若为之舟楫。乃能离生死岸。渡烦恼流。而登涅槃岸也。

  经者镜心之文。载道之器。其义训法.训常.亦训径。法者十界同遵之正轨也。常者万古不易之常道也。径者出凡入圣之要路也。若今经即般若为修行者之正轨常道要路。是名为经也。

  此经大旨。宗乎无相。而以不住为方便。复以梦幻泡影露电六观为方便中之方便。初破我相。次破法相。后破非法相。此三既破。即是实相。而实相无相。究竟无所得而已。证此无所得之法。是谓如如。是谓无为。是谓涅槃。是谓菩提。亦但有其名而已。向下备陈此旨。观者详之。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古谓之证信序。乃明法有所受也。如是者。指法体也。不变不异曰如。离过绝非曰是。

  我闻者。阿难自述所闻也。阿难已达我空。实不计我。但随俗假称。故名为我。我既无我。闻亦无闻。从缘生故不坏假名。即不闻闻也。

  一时者。以诸方年月不同。难以标定。故但云一时。乃取师资合会。听说究竟。为一时耳。

  佛。具云佛陀。此翻觉者。觉有三义。谓自觉.觉他.觉满也。

  舍卫国属中天竺境。祗树给孤独园。乃佛所居精舍。在舍卫城外东南五里间。缘为给孤独长者买园。祗陀太子施树。故以为名。

  大比丘等。乃佛常随之众也。大者腊高德着之称。比丘梵语。此翻乞士。谓上于诸佛乞法。下于众生乞食也。千二百五十人者。憍陈如.三迦叶.舍利弗.目犍连.耶舍长者并诸眷属也。此并先事外道。艰苦累劫。一无所证。才得见佛。便登圣果。感佛深恩。故常随侍。其余天龙八部四众等。皆结归流通分中。首尾相望。盖影略耳。

  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此叙说法之由也。将说般若而以乞食为由者。欲显般若大法。不出寻常日用之间也。

  佛称世尊者。十号俱彰。为世中尊也。

  食时乃辰巳之间。以早食已办。施受俱便也。

  着衣持钵者。七佛以来。乞食之常仪。乞食者。佛以乞食为正命食。余食为邪命食。故制比丘必乞食以自活。今佛亦自乞者。凡有三意。一使懈怠者生惭。二使贡高者除慢。三使见闻者获益也。次第乞者。佛行平等慈。不择贫富也。

  敷座而坐者。乞食事毕。将说大法也。秦译止言坐。他译俱言入定。示散心说法。不能如实。必从定发。方称理也。又论云。他经敷座。乃是侍者。惟说般若。佛自敷座。以尊重般若为诸佛母故。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长老者。僧中之首。须菩提梵语。此云空生。又名善现。佛十大弟子中解空第一。西域记云。空生乃东方青龙陀佛。示迹释迦会中。发扬空理者也。

  偏袒右肩等。乃西竺卑敬之义。

  希有者。旷劫难逢。大千惟一。福慧超绝。三皆希有也。

  如来者。体本自如。无来而来也。

  护念者。言佛善将大法护念诸菩萨。使速至成佛。无少留难也。付嘱者。言佛善将大法付嘱诸菩萨。使转度有情。毋令断绝也。

  菩萨具云菩提萨埵。此翻觉有情。诸佛觉而无情。众生有情弗觉。惟兹能觉而犹有情。故称菩提萨埵。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云无上正等正觉。即诸佛正遍二智也。

  云何应住者。问未发心时。心住尘境。今既发心。应当依何境界而住。云何降伏者。问心或不住。又当依何法而降伏之。此应住降伏之法。即所谓善护念善付嘱者也。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重言善哉者。赞其所说之是。亦赞其所问之要。能广益大众及将来也。谛听者。诫其不可以生灭心听实相法也。如是者。悬指般若而言。谓但应如是之法而住。如是之法而降伏其心。若不如是。则所住即是妄境。降伏转成妄心。又安能得无上菩提哉。唯然者。顺从之辞。此虽已领其指而未得闻其详。故复请之。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

  此详答所问也。问虽有二。佛乃总答。意以惟在降伏其心。勿令著相。更不可别求应住之法。故先标降伏其心。后结应如所教住也。所有下。言其发心广大而深远。正所谓菩提心也。

  胎卵湿化者。三界受生差别也。天与地狱惟属化生。鬼兼胎化。人畜具四。有色者。色界天也。无色者。无色界天也。有想者。识处天也。无想者。无所有处天也。非有想非无想者。非想非非想处天也。

  涅槃此云灭度。谓灭五住烦恼。度二种生死。名无余者。乃成佛究竟。更无余依也。既曰皆令入无余涅槃。又曰灭度之者何。乃华梵双举也。夫一切众生根性不同。何得皆入涅槃。盖为凡是有心。定当作佛。发广大心者。岂合有遗。但善根成熟者即为度脱。未成熟者且令成熟。若八难之辈。亦曲为其成种。至后时度之也。

  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则非菩萨。

  此言菩萨发心度生。虽极其广大深远。然实无一众生得灭度者。以菩萨不滞于相故也。若有四相。即有能度.所度。直生死之凡夫耳。岂菩萨之谓乎。

  此节佛答问意。以无相为所应住。以有相为当降伏也。

  四相。据论认五蕴为我.我所。名我相。计我生人异于诸趣名人相。计我由五蕴等法共聚而生。名众生相。计我受一期报命不断名寿者相。此总一我相。分之为四也。然愚谓今经说无四相。不止是说人无我。如云实无众生得灭度。则非独无众生。亦无涅槃也。又如下文云。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是知般若妙光。直彻三空。岂止人空而已哉。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上言不可有相。非是灭相。令无。但是不住而已。不住。正示降伏之法。今约行以明之。于法者总标六尘。

  布施有三。资生施.无畏施.法施也。三施可摄六度。六度广摄万行。故今举布施一度以该之。又准大般若经。始自五蕴。终至菩提。俱不何住。今但言六尘。亦是举一以该之耳。

  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萨不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徴云。何以故要不住相布施耶。以不住相布施。则施契性空。性空无边。故福亦无边。下举十方虚空。正喻福德之无边也。凡有二意。一喻广大无尽。二喻究竟不穷。但应如所教住者。非单结应住。实并结降伏其心。佛意以住相即是妄心。不住相即是降伏。妄心既降。超然无住。即是所应住也。佛答二问已竟。又恐人随语生疑。故下详为断之。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上言不可住相。佛又恐人疑。既不住相。何成佛乃有相耶。故举以问空生。空生答言。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以如来身相乃净分依他所成。依他无性。故身即非身也。

  空生既悟佛身无相。而复佛示之曰。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虽佛身亦是虚妄。然不可执相虚妄。别求无相之佛。但于相上达其非相。即见如来。以诸相既亡。惟是觉体。如镜中现影。达影全虚。惟见是镜也。此乃是今经密意。学者宜善观之。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

  上言非相见如来。是义甚深。故空生疑。实信者之鲜其人。实信谓直下照破染净有无诸法。冥契实相也。佛言汝莫谓今日无实信之人。即最后五百岁。亦有持戒修福之人。于此法中。能生实信。何者。以此人善根深厚。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故也。

  五百岁者。佛灭后。初五百岁解脱坚固。第二五百岁禅定坚固。第三五百岁多闻坚固。第四五百岁塔寺坚固。第五五百岁斗诤坚固。经言后五百岁。指第五也。

  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净信者。无所染着之信。亦即实信也。若有人宿福深厚。能生一念净信。其信虽甚微。而如来以佛智佛眼。能悉知见。其福德无量。况永信者乎。必言如来知见者。以非如来。莫能知见其福德之大也。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徴云。何以故一念净信即获如是无量福德。以其心契般若。妄执尽消。无复于五蕴等法执有我人等相。亦无五蕴等法相。亦无无五蕴等非法相。

  法相者。自阴界入以至菩提涅槃。有名有相者皆是也。非法相者。如说阴界入以至菩提涅槃皆不可得者是也。

  复徴云。四相固不可有。法.非法相何亦须无。以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也。若心取相二句。总言法.非法相不可取。下乃别明之。谓虽不认五蕴等法为我人众生寿者。但取有五蕴等法。即是着我人众生寿者。

  夫法皆有相。固可着。至于非法。则无相可着。何亦须无。以非因相立相去非存犹是著相。故亦须无也。此段旧多作三空释之。愚意不然。以四相前已深明。此但明法.非法之不可取也。故下文紧接云。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其旨益明矣。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承上文谓法与非法俱不应取。以是义故。所以如来尝说。我所说之法。直如筏焉。筏者。过河则用。到岸则舍。不可常恋。如来说法。并是方便建立。度诸有情。非有真实。岂可执而不舍哉。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者。谓说空秪为度有。有河既度。空亦须空。有尚须空。况空可不空乎。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上言无法.无非法。佛又恐人疑佛尝得菩提。亦尝说法。岂非有法可取可说也。故举以问空生。空生深达佛意。故便答言。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可说。无定法者。无一定实法也。何以无一定实法。以如来所说之法。皆不可以名相取。正闻时不闻也。皆不可以言语说。正说时无说也。既不可取不可说。又岂有法与非法之可言哉。

  又徴云。此法何以不可取.说。以是无为之法故。无为法者。妙体渊寂。本无名相。不涉语言。离一切分别.有为之法。乃一切圣贤之所同证。但于中有浅深大小之别耳。

  此经初恐人执相故破相。次恐人执空故破空。有空俱空。始契实相。是谓无为之法。而般若之义无余蕴矣。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

  上言般若妙慧。直彻三空。顿证无为。则其福德宁有穷尽。故世尊举宝施之福以显彼胜。

  三千大千者。千世界为小千。千小千为中千。千中千为大千。同一成坏。

  是福德即非福德性者。是福德无性乃胜义空也。是故如来说福德多者。是于非福德而说福德多。乃世俗有也。若执为实有。岂如来之意哉。

  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大千宝施之福虽多。其实不足以言多。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徴云。何以故持说一偈。能胜于彼。以宝施虽多。福终有漏。而此持经之功。乃能净除诸执。圆满极果。是一切佛及一切佛所说之法皆从此经出也。

  佛又恐人向佛法上住着。故随拂其迹云。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约俗谛中。有迷悟染净凡圣。故说佛法从经而出。约真谛中。离于迷悟染净凡圣。安得有佛法从经出也。

  信力曰受。念力曰持。四句偈者。从来议论纷然。各于经中取四句以当之。不知上有乃至二字。乃是自多至少之意。谓于此经受持演说。或全卷。或半卷或一分乃至或四句偈等等字。总指上受持之者。又有以等字该后百千句者非是。以经意原是自多至少。非自少至多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上言法不可取不可说。佛恐人疑声闻各取自果。如证而说。岂非有取有说耶。乃举以问空生。而空生皆答言不也。又各为明其取本无取.说本无说之意。声闻初果。断八十一使分别粗惑。名须陀洹。华云入流。谓初入圣流也。非别实有所入。只由不入六尘。不被六尘之所牵引。便名入流耳。

  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声闻二果。断欲界六品思惑。名斯陀含。华云一来。谓从此命终。一往天上。一来人间。便得阿那含。故名一来。实无往来者。已悟我空。谁为往来。虽不废往来。但不计往来者耳。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

  声闻三果。断欲界九品思惑。名阿那含。华云不来。谓从此命终。往生天上。不来下界受生。故名不来。而实无不来者。既已无我。谁为不来。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

  声闻四果。断上二界七十二品思惑尽。名阿罗汉。阿罗汉有三义。一无贼。以见思烦恼尽故。二不生。以断分段生死。不受后有故。三应供。以堪受人天大供养故。实无有法者。实无所得也。若有一念得果之心。即着我人等相。又岂能得证乎。此四果中惟阿罗汉独名得道。以余三果未能全得其道故也。

  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离欲阿罗汉。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前佛问四果。空生俱云不得。此复引己以证之。佛说得无诤三昧者。以其解空。则彼我俱忘。能不恼众生。亦能令众生不起烦恼故也。又云人中最为第一者。以人中四相未除。故皆有诤。今既无诤。是人中最为第一也。离欲者。三界贪心俱名为欲。今已尽灭。方成阿罗汉也。我不作是念下。释佛赞之意。以其无我也。阿兰那。此云寂静。言我得阿罗汉道。则四相未忘。烦恼纷起。岂成寂静之行。实无所行者。谓我相既空。则虽有所行而实无所行。是为寂静之行也。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前明四果俱无所得。佛又恐人疑佛于然灯受法。岂非有取有说。故举以问空生。空生言法实无所得者。以然灯所说。释迦所闻。是以无分别智契无分别理。智与理冥。境与神会。岂有取说之朕哉。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佛又恐人疑菩萨庄严佛土。岂非有取耶。故举以问空生。佛土者。成佛时所得报土也。庄严者。谓佛土中种种庄严。皆由菩萨万行所致也。空生答意。谓菩萨具六度万行。庄严佛土而心无所著。行而无行。能严所严。俱不可得。即庄严而非庄严。是名之为庄严佛土耳。

  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承上文言非严而严者。应生清净心也。所谓生清净心者。不应住六尘之境生心。宜生无所住之心也。生无所住之心。则行而无行。是之谓严而非严也。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佛又恐人疑如来受得报身。岂非有取。故举以问空生。空生亦答言甚大。又自释曰。若约真谛则报身是空。本非身也。又名之为大身者。乃依俗谛说耳。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此较量显胜也。恒河者。周四十里。金沙混流。其细如面。佛精舍近此。故以为喻。初谓一恒河之沙。一沙计一恒河。尚多无数。况有如是诸恒河之沙。宁有计量。又以诸恒河之沙。一沙计一大千世界。悉将七宝充满其中。以用布施。则世界无尽。七宝无尽。其功德之多为何如。然持经功德。实胜于彼。以宝施虽多。而四相未忘。但得人天福报。持经功德。乃能人法双空。直成无上菩提。非宝施者所可同日而语也。此中较量比前尤胜。前但言一三千界宝施。此乃说无量三千界宝施。以此文说四果无心。释迦无得。严净国土不严而严。修证佛身无证而证。非前文之所及。故较量复胜于前也。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此明经功之胜也。塔者。梵语窣堵波。此云高显。谓摩云矗汉。俾远近见者生福也。庙者。貌也。谓堂中安佛形貌也。意云持说四句偈之处。尚有一切天人等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全经者乎。有人则非止是处也。受持全经则非止是一偈也。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最上者。直趣无上菩提也。第一者。迥超诸乘也。希有者。世间无比也。受持此经者其得福如是。即无人受持。但是经典所在之处。亦为有佛及弟子。以经诠法身。依法则有报化。既有三身之佛。必有贤圣弟子。是经典在处。三宝恒存。其为人天等供养。又何疑乎。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

  空生闻受持此经功德之大。故请得其名而受持之。金刚有坚利之义。般若之体用如之。波罗蜜则是以般若之力。度诸苦厄也。所以立此名者何须知。立名所以表实。不可执名而丧实。即此名非此名。以名字性空。了无可得。此即其实义也。又曰是此名者。则借名以显之耳。当如是而奉持之。是之谓善奉持者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佛既立此经名。恐人疑佛果有法可说。故举以问空生。空生答言。如来无所说者。以真如绝待。至理无言。凡有所说。性本空寂。是有说而实无所说也。下文历举说微尘.说世界.说三十二相.皆明无所说之旨。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法相之中。多莫多于微尘。大莫大于世界。而微尘无实性。世界亦无实性。故说微尘非微尘。世界非世界。但以其由妄缘所成。故名微尘世界耳。夫微尘.世界。尚皆非有。则佛之所说。岂有实哉。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佛恐人疑前说微尘世界乃是无情。故可云无实性。若佛身有情。何可言无。故举以问空生。空生答言。不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以三十二相乃是依他所成。亦无自性。故曰即是非相。但以非相之相。名为三十二相耳。夫佛身尚非有。则佛之所说。岂有实哉。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此以身命较量。倍显经胜也。佛恐人闻宝施不及持说。以是身外之财。若终身命布施。必胜持说。故复有斯较量。谓舍命虽胜于宝施。而持说复胜于舍命。以舍命亦是有为之因。止得有漏之果。讵能与般若较其万一哉。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空生至此。疑惑已除。理解已廓。乃自述其所悟也。涕泪悲泣者。自伤值遇之晚。慧眼者。声闻所证能照真理者也。未了中道实相。故曰昔所未闻。

  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此明经能生实相。正今始得闻者也。信心清净者。无诸染着也。实相者。真空之体实相。而曰生者。以二执既空。则中道显发。权名曰生。乃第一希有功德也。空生复恐人闻实相之名。遽生实相之想。良以实相无相。惟证相应。才起分别即乖实相。故曰。是实相。非实相。但依俗谛立假名耳。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即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相。即名诸佛。

  空生自己领悟。复虑后五百岁。信解受持者难得其人。何以难得其人。以其深达空理。无我人等相也。所以无我人等相者何。非四相元有而不执。乃四相本非相也。何以故四相本非相。以诸佛觉体本离诸相也。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从前希有世尊至即名诸佛。皆空生自述之辞。故佛印之曰如是如是。若复有人下。亦是牒空生之语而印其果为希有也。惊谓愕然惊怪。怖谓进退慞惶畏谓一向恐惧。意谓此经之理最极微妙。非器莫盛。苟能一肩担荷。蓦直向前。其人甚为希有。何以如是希有。以诸波罗蜜中。是第一波罗蜜故也。波罗蜜有六。前五若无般若。即是有为。不能到彼岸。若有般若。即成妙行。方能到彼岸。故般若为第一。言第一即非第一者。以般若空寂。岂有第一可名。但依世俗。立此名耳。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此明忍度。必须般若。以见般若之为第一也。安耐为忍。加毁为辱。胜义谛中。元无我人。谁加谁忍。故云非忍辱复引歌利之事以释之。歌利此云极恶。佛昔作仙。山中修道。王同妃出猎。疲倦而寝。妃共礼仙。王起问仙得四果不。皆云不得。王怒割截身体。天怒雨石。王惧忏悔。仙曰。我本无嗔。王曰。何知无嗔。仙誓曰。我若无嗔。身即平复。发誓已。身果平复。良由无四相故。非忍而忍也。复引过去五百世者。以明既证无相。则非特暂时可忍。五百生皆如是也。是知未得般若。则有辱可忍。终滞苦果。若得般若。则无辱可忍。直到彼岸。谓般若为第一波罗蜜。不亦宜乎。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承上文言忍辱必须无相。故劝离相发心。所以离相者。不应住六尘境上生心。应生无所住之心。何者。若心有住。则非所应住。是故佛前说菩萨不应住色布施。以菩萨为利益众生而行布施。若不离相。见有众生。则滞于有为生灭。非菩萨行。故应离也。然此非谓相实有而离之。以相本自空。相即非相也。相既非相。则一切众生。即非众生。何有相之可离哉。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上文劝离相发心。众遂疑诸相固虚。菩提必有实体。今但离相。则是无体。无体岂能成菩提乎。故众疑而不能信。佛乃以五语谕之。劝其信也。真语者。言其理真而不妄也。实语者。言其事实而非虚也。如语者。言其事理俱如。显实相也。不诳语者。言佛以上三语说法。决无欺诳也。不异语者。言其前后所说。无有变异也。五语如此。可不信哉。彼不信者。以其不解如来意而执虚执实故也。岂知如来所得之法。不可以妄见分别。此法本无实无虚乎。所得法。指菩提也。性本空寂。非实也。体本自如。非虚也。今欲执菩提为实。而疑其无体。安知如来之法哉。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前言如来之法无实无虚。然欲证此法。必以离相为方便。目喻人心。入暗喻为相所惑。入明喻不为相所惑。空喻实相。种种色喻性德也。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此下赞经功德。凡有五重。今总标也。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

  初明舍命不如胜。谓一日三时以河沙身命布施。且又经无量劫。其福可谓胜矣。然不及一念信心。所谓信心者。与般若相契。当下即知空寂也。一念信心。已胜于彼。何况复能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者乎。其功德之广大。更不可算数譬喻。但可言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而已。

  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着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二明专为大机胜。大乘者。始教终教是也。最上乘者。圆顿教是也。能受持读诵解说此经之人。必是大乘.最上乘机。即为荷担如来大法之人。何以知然。以乐小法者。急于自度。贪住涅槃。即着我人等四见。与此经无相之旨背矣。安能听受读诵解说乎。按前经四果无得。已皆言得无我。至此乃云乐小法者着我人等见何也。盖罗汉但得人无我。未得法无我。此经说无四相。而曰非法.非非法。岂二乘之所共哉。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三明所在如塔胜。言虽无人受持而经典所在。即同佛塔。以般若所在。即同法身也。

  复次。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四明转罪成佛胜。若人持经而受人轻贱者。乃是先世罪业。合堕三途。以持经之故。遂以现遭轻贱之事。易将恶来道之苦。然非特罪业消灭。且能得成菩提。盖以持经能生实相。即是菩提真种。又无我等相。即烦恼障尽。罪消灭即业障尽。不堕即报障尽。故云当得菩提也。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祗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五明超事多佛胜。那由他者。十亿为一洛叉。十洛叉为一俱胝。十俱胝为一那由他。供佛虽多。其所得功德。不及持经少分者。以供佛止得福德。持经乃得菩提。故不可及也。

  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即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前历五重。极明其功德之胜。今更无可说。但总结云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而已。说经至此。意义已尽。便合结经流通。但为后来之众未得尽闻。或虽闻而未能深明其旨故。空生复为重请。乃有后分经文也。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问据圭峰疏以为住修降伏是我疑。于义亦通。但空生问辞。与前不异。且详佛答意。亦与前不异。今强于不异中求异。穿凿甚矣。近代诸师。多谓前问人空。后问法空。愚谓此经前明法空。已不啻三令五申。空生岂容再问耶。惟天台疏以为是重问重说。大般若经中已有此例。故今依之。学者不必强解。

  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则非菩萨。

  此佛答问意与前不殊。亦是总答二问。以无相为所应住。以有相为当降伏也。

  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徴云。菩萨所以无四相者何。以体本空寂。实无菩提之法。又安有发菩提心之人哉。即此观之。亦知此经无四相。非特是人空。实兼法空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佛于此。又恐人疑菩提既无有法。何云佛于然灯佛处得菩提耶。故举以问空生。空生答无者。以心境双空。能所俱寂。法本无法。故得亦无得。但心与理冥。强名为得耳。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如是如是者。如来为空生印定无有法之言也。后又反覆释之。谓若有法可得。是有相心。不顺菩提。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实无有法可得。是无相心。顺菩提故。记我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耳。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徴云。既无菩提可得。又何以名如来耶。释云。所谓如来者。即诸法如义。如义者。谓诸法性空。全是真如。自古自今。本来现成。别无圣凡染净生灭去来之相。又安有得不得耶。若有人下出其错解。须菩提下示以正见。谓菩提实无有法可得。须知菩提离诸分别。无实之可指。亦无虚之可言。一如而已。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以诸法皆如故。然又名一切法者。何以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之为一切法也。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即非大身。是名大身。

  佛说一切法皆是佛法。恐空生未领其旨。故举人身长大以验之。空生已解佛意。乃曰非身名身。定知皆佛法也。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则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承上文。须菩提言非大身名大身。佛言菩萨亦如是。若说我当度众生。是有菩萨。便非菩萨。以实无法可名菩萨也。是故下引前言以证之。一切法皆无四相者。以一切法皆如故。

  须菩提。若菩萨作是念。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若说我当行万行以庄严佛土。即是有菩萨。非菩萨也。必非庄严而庄严。是庄严耳。

  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前两言有菩萨非菩萨。此正明非菩萨是名菩萨。以其通达无我法也。无我有二。一人无我。二法无我。我.法本无。但须通达。不达。则情生于寂然平等之中。即有我度我严。苟达。则顺性于粹然功德之表。了然非严非度。所以万行沸腾而纤尘不立。一真凝寂而众德焕如。乃名真菩萨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上言无菩萨者。以其通达无我.法。佛恐人疑众生不能通达无我.法。何以亦云无众生乎。故为广约五眼所见。以明众生非众生也。肉眼者。凡夫肉眼。止见障内。佛肉眼。见人中无数世界。天眼者。依肉眼处引出天眼。凡夫天眼。惟见障外。二乘天眼。惟见三千界。佛天眼。能见诸天细色及无数河沙世界。慧眼者。以根本智照真空理。二乘惟照生空。菩萨能照法空。但是分证。惟佛圆照三空。靡有不尽。法眼者。以后得智说法度人。二乘无法眼。菩萨所知未尽。地地不同。惟佛则所知障尽。无法不知。无生不度。佛眼。即前四眼以在佛皆胜。故名佛眼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

  此明五眼所见迤逦。共有五节。初约一恒河以数沙。次约河沙以数河。三约无量河沙以数界。四约尔所界中所有生。五约所有生中种种心。此皆佛五眼所洞见。悉知其心皆非心。是名为心也。心既非心。则众生本寂。又安有众生哉。

  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此徴释非心之义。所言非心者。谓过.现.未三。俱不可得。盖过去已灭。未来未生。现在不住。又秪是虚妄分别。将指何者以为心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前言三心叵得。佛恐人疑谓心既叵得。则作福依心而起。亦皆非有。遂废修福。故举宝施以问空生。而空生已知佛意。故答以多福。世尊复明其意。谓不达性空。执以为实。则心有所住。故福成有漏。不可言多。若达性空。不执为实。则心无所住。故福成无漏。乃可言多。是知不可废福而不修。但贵修不住相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上言福德无说福德多。恐人疑佛身相好皆佛福佛之所成就。则相好亦可见如来。故佛举以问空生。具足色身八十种好也。具足诸相三十二相也。此相好虽是佛福德之所成就。乃法身中现出影子。非是实体。故皆云不应。非色身。非诸相者。色相元空。也是名色身。是名诸相者。色相不无也。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上云色身相好。俱不可见。佛又恐人疑谓色相既非。佛如何能说法。故谓空生曰。汝勿谓如来有所说法也。若言有说。即为谤佛。何者。以如来达诸法空。毕竟无执。无能说之佛。亦无所说之法。若言有说。岂非是谤。然又何以名说佛耶。以无法可说。是名说法也。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经。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此六十二言。原出魏本。秦本所无。今考二论。皆有释文。故亦添入。此疑如来说法。是无所说。无说之法。众生岂能信乎。佛言汝将谓众生实是众生。故不能信。不知此众生者。不实是众生。亦非不是众生。何以非众生而又非不众生耶。以众生之所以为众生者。总繇妄缘所成。非实是众生。是名众生耳。夫众生既全非实。岂可谓其永不能信而与般若相背哉。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前已言无法得菩提。今疑世尊成佛。名得菩提。何亦云无得耶。故举以问佛。佛言无有少法可得。是名菩提者。以妄执尽处。即是觉满也。此与前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同。以前就因中说。此就果中说。又前止言无法。此则言无法名菩提也。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承上文言无有少法可得者。以是法平等。在凡不减。在圣不增。无有高下。故无得与不得。但证此平等之法。是名为无上菩提也。然虽曰平等。非可不修而得。应以无我等心。修诸善法。则了缘并运。正助双融。其于菩提。庶可希冀耳。佛又恐人执善法为实。滞于有为。故曰即非善法。是名善法。此中前言无得。后又言有得。如何会通。盖言有得者。证此无可得也。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上言以无我无人等修诸善法当得菩提。而善法之中。当以持经为最。故复以宝施较持经功德。以持经则非独得善法之福。亦兼得无我之慧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上言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或疑若皆平等。云何如来常度众生。故佛为断之。汝等勿谓下遮错解。何以故下示正见。如来说有我下展转发明无我。以佛无我故。不见有众生可度。佛虽有时说我。元来无我。执我者盖是凡夫。虽言凡夫。亦无凡夫。凡夫尚不可得。如来安得有我。如来无我。又安有所度之众生哉。若然。则虽终日度生。不妨一道平等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则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前已言色身不可见如来。佛又恐人疑色身从法身中现出。则色身固非如来。亦可因是而观如来。故举问空生。而空生果以为然。故佛以转轮圣王难之。盖以本测末。则可。以末测本。则不可也。空生既悟其非。佛又说偈以明之。以真如法身。非见闻所及。乃真智之境。惟证相应。故色相不可观。而观亦不可用矣。观者。详视也。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佛既说不可以声色观如来。恐人不达其旨。便一向离相求佛。故此遮之。盖色相虽非佛。佛亦不离色相也。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此言离相求佛。是说诸法断灭。夫求菩提者。万行门中。不舍一法。岂说断灭法哉。若说断灭法。则于因中亏六度万行。于果中损福德庄严。其于菩提相去远矣。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以用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福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佛又恐人闻不说断灭。遂著于有为。贪彼福德。故谓宝施之福虽多。不名为胜。独于一切法上知是无我。成于忍者。独为最胜。何以为最胜耶。以受福德故福德劣。不受福德故福德胜也。忍即得二无我之智。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是故说不受福德。

  此释不受之义。谓秪是于福德上不生贪着之心。是故说不受耳。作福而生贪着。则因成有漏。果必有漏。作福而不生贪着。则因成无漏。果亦无漏。故菩萨不应贪着。不贪著者。以其无我故。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上言菩萨以无我之故。获福胜于宝施。人遂谓菩萨成佛。实有出现受福之事。故佛先出其错解。谓如来有去来坐卧也。后示正见。谓如来无去来坐卧也。盖法身不动犹若虚空。化身如影随机应现。若有出现。而实无出现。若有受福。而实无受福也。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

  上言不应贪著者。非是相有而不着。乃相本自空也。故约尘界相破以显法无自性。微尘若是实有。佛则不说是微尘。何以不说是微尘耶。以微尘之名。秪是假立。微尘本无自性。乃是因界碎而成。则实非微尘。名为微尘耳。非特微尘也。世界亦然。世界无自性。非是实有。但假名世界耳。何以故非世界名世界耶。若谓世界是实有。则不过是众微尘合一之相。既是众尘所合。则非别有一合之相。但有其名而已。空生于此。已破其相。佛复为彻底指出曰。所谓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以相既非相。即是实相。不可以言语名字强为之诠表者也。以凡夫不达执相为实。而妄生贪着耳。

  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上言凡夫之人贪着其事者。皆由于我.法起妄执也。今除我执。谓若人言如来说我人等见者。是人不解佛所说义。何者。以我人等见。本自空寂。当体如如。故云非我人等见。但随俗假称是名我人等见也。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除法执。谓于一切法知其不生法相。见其不生法相。信解其不生法相。何以如是知.见.信解。以法相非相。其体本寂。无相可得。但名为法相也。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二执既尽。自然冥契真如。可以演说此经。故佛告空生。谓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布施。不及受持读诵为人演说此经之福。云何为人演说。便能胜耶。以不取于相。如如不动故耳。

  不取相者。不取我相。不取法相。亦不取非法相。三相叵得。始能如彼真如。而永无变动也。何以故能不取相耶。但应观一切有为之法如梦幻泡影露电而已。此六者全无实体而妄现似有。全无实体可破我.法二相。妄现似有。可破非法相。能作此观。而般若之义尽是矣。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等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此结经也。般若深经。三世佛母。闻经四句。已超恶趣之因。一念净持。必获菩提之记。故人天异类。举皆欢喜。信受奉行。信受者。不信诸法。惟信般若也。奉行者。依经起行。不取于相。行而无行也。

  金刚经略疏(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