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xin4 er2 bu4 jie3]
闻法而相信,却不领解其中意义者。第三十六卷(大正第十二卷第五七四页)所说信解的四句义之一。同“无解有信”。信而不解者因为不能正确理解,所以有再陷入不信之虞,相当于恒河七种众生中的第二者。但、指出,信而不解者未必是谤法,且举述法华、涅槃的明文予以会通。御书显谤法抄(第四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