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次第统编】

七十五法


一切诸法,可以七十五法括之。立七十五法者,以一切诸法,不外有为无为二种。

有为法者,略分四种:一者色法,二者心法,三者心所法,四者不相应行法。

第一色法,有十一种。一者五根,二者五境,三者无表色。

一、五根者。

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

二、五境者。

一色、二声、三香、四味、五触,如前文五蕴所述。

三、无表色。

如前文五蕴所述。

第二心法一,即心王,心王者即六识,谓: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如前文十八界六识条所述。

第三心所法有四十六,分为六:一者大地法,二者大善地法,三者大烦恼地法,四者大不善地法,五者小烦恼地法,六者不定地法。

一、大地法有十:一受、二想、三思、四触、五欲、六慧、七念、八作意、九胜解、十三摩地。

一、受受谓三种领纳,苦乐俱非,有差别故。

二、想想谓于境取差别相。

三、思思谓能令心有造作。

四、触触谓根境识和合生,能有触对。

五、欲欲谓希求所作事业。

六、慧慧谓于法能有简择。

七、念念谓于缘明记不忘。

八、作意作意者谓能令心惊觉。

九、胜解胜解者谓能于境印可。

十、三摩地三摩地者谓心一境。

二、大善地法有十:一信、二不放逸、三轻安、四舍、五惭、六愧、七无贪、八无嗔、九不害、十勤,谓法恒于诸善心有彼法。

一、信信谓令心澄净,有说于谛实业果中现前忍许,故名为信。

二、不放逸不放逸者,修诸善法,离诸不善法。复何名修?谓此于善专注为性,能守护心,名不放逸。

三、轻安轻安者谓心堪任。

四、舍舍谓心平等性,无惊觉性,说名为舍。

五、惭惭谓自增上及法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

六、愧愧谓世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

七、无贪无贪者谓贪对治,令深厌患,无著为性。

八、无嗔无嗔者谓嗔对治,以慈为性。

九、不害不害者谓无损恼。

十、勤勤谓令心勇悍为性。

三、大烦恼地法有六:一痴、二放逸、三懈怠、四不信、五昏沉、六掉举,谓法恒于染污心有彼法。

一、痴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无智、无显。

二、放逸放逸者谓不修诸善,是修诸善所对治法。

三、懈怠懈怠者谓心不勇悍,是为勤所对治。

四、不信不信者谓心不澄净,是为信所对治。

五、昏沉昏沉者谓身重心重,身无堪任,心无堪任。

六、掉举掉举者令心不静。

四、大不善地法有二:一无惭、二无愧,谓法恒于不善心有彼法。

一、无惭于诸功德及有德者,无敬无崇,无所忌难,无所随属,说名无惭。又自观无耻,名曰无惭。

二、无愧于诸罪过,不见怖畏,说名无愧。又观他无耻,名曰无愧。

五、小烦恼地法有十:一忿、二覆、三悭、四嫉、五恼、六害、七恨、八谄、九诳、十憍,谓法少分染污心俱。

一、忿忿谓除嗔及害,于情非情,令心愤发,说名为忿。

二、覆覆谓隐藏自罪,说名为覆。

三、悭悭谓财法巧施相违,令心吝着。

四、嫉嫉谓于他诸兴盛事,令心不喜。

五、恼恼谓坚执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谏悔。

六、害害谓于他能为逼迫,由此能行打骂等事。

七、恨恨谓于忿所缘事中,数数寻思,结怨不舍。

八、谄谄谓心曲,由此不能如实自显,或矫非拨,或设方便,令解不明。

九、诳诳谓惑他。

十、憍憍谓染着自法为先,令心傲逸,无所愿性。

六、不定地法有八:一寻、二伺、三睡眠、四恶作、五贪、六嗔、七慢、八疑。

一、寻心之粗性为寻。

二、伺心之细性为伺。

三、睡眠谓不自在转心极昧略为性。

四、恶作恶所作体,名为恶作。

五、贪谓于五取蕴染爱耽着为性。

六、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

七、慢谓对他心自举性,称量自他德类差别,心自举恃,凌懱于他。故名为慢。

八、疑谓于谛等犹豫为性。

第四不相应行法有十四: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无想果、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命根、八生、九住、十异、十一灭、十二文身、十三名身、十四句身。

一、得谓获成就,名之为得。

二、非得与得相违,名为非得。

三、同分有别实物,名为同分。

四、无想果由修无想所得之果,名无想果。

五、无想定有法能令心心所灭,脱离心相,遮令不起,名无想定。

六、灭尽定由止息心心所法令其不起,谓灭尽定。

七、命根谓能持暖识之寿,名为命根。

八、生能起名生。

九、住能安名住。

十、异能衰名异。

十一、灭能坏名灭。

十二、文身文者谓字,如说[衣@可]阿壹伊等字。

十三、名身名谓作想,如说色声香味等想。

十四、句身句者谓章,诠义究竟,如说诸行无常等章。

无为法有三:一择灭无为,二非择灭无为,三虚空无为。

一、择灭无为择灭以离系为性,诸有漏法,远离系缚,证得解脱,名为择灭无为。

二、非择灭无为谓能永碍未来法生,得灭异前,名非择灭无为。

三、虚空无为虚空以无碍为性,由无障故,色于中行,为虚空无为。

七十五法

┌五根(眼、耳、鼻、舌、身)┐

┌色法┤五境(色、声、香、味、触)├……………十一┐

│└无表色┘│

│心法(心王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一│

│┌大地法(受、想、思、触、欲、慧、┐│

││念、作意、胜解、三摩地)……十││

││大善地法(信不放逸、轻安、舍、惭、愧││

││、无贪、无嗔、不害、勤)…十││

│心所法┤大烦恼地法(痴、放逸、懈怠、不信、昏│四│

┌有为法┤│沈、掉举)…………………六├十│

│││大不善地法(无惭、无愧)………………二│六│七

│││小烦恼地法(忿、覆、悭、嫉、恼、害、│├十

│││恨、谄、诳、憍)…………十││五

││└不定地法(寻、伺、睡眠、恶作、贪、嗔││法

一切法┤│、慢疑)………………………八┘│

│└不相应行法(得、非得、同分、无想果、无想定│

│、灭尽定、命根、生、住、异、灭、│

│文身、名身、句身)………………………十四│

│┌择灭无为┐│

└无为法┤非择灭无为├………………………………………………三┘

└虚空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