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香灯
本谓焚香与燃灯。如《孝经纬》〈援神契〉云︰“古者祭祀有燔燎,至汉武祠太乙,始用香灯。”谢枋得〈圆峰道院祠堂记〉云︰“朔望有斋馔,晨夕有香灯,如士大夫之奉家庙。”其后寺院中用以指掌管殿堂之供香、燃灯等职者,但有时也指负责整理殿堂、洁净佛像及供器,或贩售香烛、撞钟击鼓、照顾云水堂的僧众。
◎附︰Holmes Welch着‧阿含译《近代中国的佛教制度》第一章第二节(摘录)
每一处佛坛都有一位“香灯”,其职责在保持油灯与香火点亮着,不仅是清洁佛像与供器,且要使他所管的整间屋整洁。在“大殿”则有两位“香灯”,上席的称为“殿主”。殿主的职务是重要的,他所管之处不只是大多数主要仪式举行之道场,也因为有很多“香客”来烧香之故,与香客之间的接触,使他能为寺院多亲近他们。(中略)除了屋里的事务以及参加不甚重要的仪式以外,殿主和他的同伴“香灯”常要做撞大钟和击大鼓的工作,此乃每一天之开始与终了之讯号(在“夜巡”发讯之前后)。上午约三点三刻,撞钟一0八响,然后鼓声继起。晚上约十点钟,则其次序反而倒过来。在有些寺院则另有一位“钟头”和一位“鼓头”,可能就住在钟鼓楼上,这种情形在华北比江苏省更为常见。
“香灯”在其服务之处所,还有其他职责。譬如在云水堂,他伺候住在那里的僧众,给他们茶和热水用,替他们拿洗衣用的盆,当他们不在时,替他们看管物件。若是在念佛堂,则须帮助“管堂”照看所有住僧们──在那里多数是自觉老弱,不支于禅堂之严格规定,而仍欲参加于日常宗教修行的僧侣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