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释量论(梵Pramāṇavārttika,藏Tshad-marnam-Ḥgrel)
又译《量释论》《量评释》。法称(Dharmakīrti)着。为印度因明学史上的重要著作。本书原系对陈那《集量论》所作的注释,然在理论上有甚大发挥。
全书分四品︰
(1)〈自义比量品〉,又译〈为自比量品〉。(2)〈成量品〉,又译〈成立量士夫品〉。(3)〈现量品〉。(4)〈他义比量品〉,又译〈为他比量品〉。
此书在古代未曾汉译。1980年法尊首次依藏文本将之译成汉译本,并依僧成之大疏,编译成《释量论略解》。此书在大陆有单行本,台湾亦有《大藏经补编》(第九册)之繁体字本。此外,在现代学术界,也有不少人研究此书,并有日文、德文本。梵文原典亦已公开刊行。
◎附一︰杨化群〈法尊译“释量论略解”序〉(摘录)
《释量论》,是公元七世纪印度因明学家法称的一部量理论著。据藏语系所传法称的量理著作共有七部,他继承了因明学大师陈那的学说,并有所发展。
法称的七部量理论著,一般称为因明七论,即(1)《释量论》,(2)《定量论》,(3)《正理滴论》,(4)《因滴论》,(5)《观相属论》,(6)《成他相续论》,(7)《诤正理论》。前三部为体,如人之躯体,解释陈那《集量论》的六门要义。后四部侧重解释《集量论》部分之义。如《因滴论》,侧重解释比量之量式因义;《观相属论》,侧重解释比量之量式各概念的关系、和合义及过类;《成他相续论》,侧重论证他人之心理以成立唯识的道理;《诤正理论》,侧重解释为他比量。合称为七部释论,并有天慧等所作若干注释,迄今较完整地保存于藏文《丹珠尔》(论藏)之中。
《释量论》,为七部释论的广论。在公元十四世纪,宗喀巴在西藏创立了佛教格鲁派僧侣学制之后,以拉萨格鲁派(俗称黄教)三大寺(甘丹、哲蚌、色拉)为中心的显教寺院,都把《释量论》列为必修科目。宗喀巴的弟子如贾曹‧达玛仁钦(有译为“盛宝”)、克主‧格蕾贝桑(有译为“善贤”)、根敦珠巴(有译为“僧成”)等皆为《释量论》作有注释。他们认为《释量论》是研究法相,抉择正见所必须研读的论典,阐明了推理论证和衡量辩论正确与否所必须依据的思维规律。
《释量论》,原为对陈那《集量论》的释论,它把《集量论》的六门(实为六品,即〈现量品〉、〈为自比量品〉、〈为他比量品〉、〈观喻似喻品〉、〈观遮诠品〉、〈观过类品〉)摄为四品,即为〈自比量品〉(自义比量)、〈成立量士夫品〉(成量)、〈现量品〉、〈为他比量品〉(他义比量)。
法称对〈为自比量品〉,自己作了注释。认为分辨义理的是非,须赖于比量智,方能消弭邪智,最终获得明辨是非的理智。而比量智必须依靠正确的因,才能对所衡量的义理得到正确的了解。他开宗以“宗法由彼因所遍,具此正因有三种,无则不生唯限此,似因则与此相违”一颂,概括叙述了正因的性相、数目,及其理据,并包括了与三相相违的似因。他的理论关键,在于扼要提出因和宗所具有的有法和法的遍及关系,更指出具备此种遍及关系的唯有果因、自性因与不可得因(此译名尚待斟酌)三种类型。由此所谓遍及关系,不外依据客观的因果关系和自性关系,建立对事理的表诠或遮诠,这是立量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亦即因所必须具备的三相(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法称又简约为宗法、随遍、反遍的基础所在。据此,他认为没有别立喻支的必要。而检查因相的正确与否,以“同品有,异品有”、“同品有,异品无”、“同品无,异品有”、“同品无,异品无”四句料简即足。代替了九句因。凡此都是陈那《集量论》中,或引而未发,或发而未尽,含有批评意味的独到之处,绝非只限于解释原文而已。
在〈成立量士夫品〉中,法称引《集量论》颂说︰“归敬为量利诸趣,示现善逝救护者,悲愍邪分别众生,如实宣说成量理。”前两句颂文,摄为五义︰谓成为量、利诸趣、示现、善逝、救护者。其中“成为量”为抉择之差别事,其余四义为抉择之差别法。此依与颂文所叙次序相顺而言,为流转门;与其次序相逆而言,为还灭门。何以要从此二门论述呢?一方面为了论证成为“量士夫”的一切智者,是遵行一定的方法逐步串习而成,以驳敌论者认为一切智为无因生;另一方面论证有由因所生之一切智,是因为见到果位自利利他圆满,这就是先从流转门论述的道理。又为遮止故,从还灭门论证,以大悲心为成立“量士夫”的道理,推知以菩提心及加行圆满证无我智慧,串习利他之行,乃为主要行为,从而又显示了必须修持布施等六度。
总而言之,从流转门的论述,旨在使人明了示现(佛),从何道修习而至。从还灭门的论述,旨在使人明了最初抉择四谛道理,方能证得功德圆满。如是从因圆满到果圆满即自利利他皆圆满者,才产生成为量之薄伽梵,也才是真正的“量士夫”。对此作反覆的论证,其目的在于建立有前生后世的轮回说,这是《释量论》所要成立的核心命题。在这品中,法称还对印度顺世派等认为没有业果相续的说法,用较多的立破量式进行了批驳,以建立佛为量士夫。
在〈现量品〉中,论述“量”必须是新生,非虚诳的认识,因为由它所认识的事物,唯有自相与共相,所以决定量也只有现量和比量。现量,即现见的认识;比量,即推理比度的认识。因为以自相为所现境之量,必是现量;以共相为所现境之量,必是比量。既离分别又非错乱之智,才可以叫做现量,这分为根现量、意现量、自证现量、瑜伽现量四种。
在〈为他比量品〉中,旨在阐述所立量式之所以成为真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似宗、因、喻所犯过类。简言之,〈为自比量品〉所论述的主要内容,为具三相的因,从而理解所立法。而〈为他比量品〉所抉择的主要内容,为能立语,即通过立量形式,使人对立破得到正确的理解。
藏文文献中,关于《释量论》,尚有较重要的著作,如法称的《释量论》第一品自注,天慧对《释量论》的后三品释等,以及西藏学者的不少注释,应当全部译出,始能穷源竟委窥其全豹。再据以对逻辑学作比较研究,实属较重要的一项学术事业。
◎附二︰Th. Stcherbatsky着‧景行译〈法称的逻辑著述及其流派〉(摘译自《佛家逻辑》〈导言〉)
《释量论》的章次问题
法称本人只有来得及为他的巨著的第一章(即讨论推理的一章)各偈颂作出注疏,其余三章的注疏工作,他付托给他的门人帝释慧。但是帝释慧并未能胜任愉快地完成老师交给他的任务。据多罗那他说,帝释慧头两次的试作都受到法称的谴责,到第三次试作,法称才勉强首肯。法称还说︰“论中一切微旨,帝释慧没有能够阐发,不过表面上的文义总算正确地说出来了。”
《释量论》各章的次序安排,令人感觉有些奇怪。在《决定量论》和《正理一滴论》这两部略本的论里,各章都是按自然次序排列的,即以知觉居首,下面依次排列推理和推论式(按︰此两书均只分三章,无〈知识〉一章──译者)。这一安排也与陈那著述的次第相符,即先从知觉与推理开始,但《释量论》的章次却有些颠倒。它从推理开始,其次谈知识的实效,下面折回头来谈感官知觉,然后以推论式一章作结。若依自然次序,应该是从知识的实效开始,接着依次讨论知觉、推理和推论式。并且知识的实效这一整章原来就是专为注释陈那著作的开篇偈而作的,所以更应该照自然次序放在全书的开头。陈那开篇偈的内容是一篇敬礼佛陀的颂文,其中对佛陀的称呼,除了常见的各个名号以外,还有“成形的逻辑”(Pramāṅa-bhūta,或译“为量”)一名。在这一项目下边,法称讨论了全部大乘佛陀论,对有关绝对的遍知者的存在问题,作了种种证明。
我们很自然会设想,法称的《释量论》也要从讨论知识的实效和遍知者的存在这一章来开始,然后依次讨论知觉、推理和推论式等等问题,因为这样的次第适合这一论题本身的要求,并且其他逻辑著述,无论是佛教的或婆罗门教的,也都是遵循这一次第。《释量论》以推理为首章,把知识实效章插在推理与知觉二章中间,把感官知觉放在第三步来讨论,这样就使得推理与推论式二者之间横被另外两个章隔离开来,这种安排既违反印度哲学著述的一般惯例,也违反本书中所讨论的各项问题的性质。
这一非常奇怪的现象,不会不引起那些为法称作注疏的印度和西藏逻辑学者们的注意。他们围绕著《释量论》的章次问题掀起了很大的争论。关于是否应该把各章的安排改成依自然次序,抑或是仍然保持旧传次第这一问题,伏士特里可夫先生(Mr. Vos trikof)新近作了一番研究。现在我们从他的论文中摘出下面几个论点︰主张保留旧传次第的主要论点不外是这样︰第一,帝释慧是法称的亲炙弟子,而他就是支持这一次第的;其次,法称本人只有写出这一章的注疏。我们这样设想是近乎情理的,就是说,法称从第一章开始作疏,作了一章后,遽尔去世,因而以下各章未能续作。可是另外还有一个情况值得我们注意,就是︰这一章是讨论佛陀论的,是本书的宗教部分;法称不仅在其他各论中没有再行提出,并且还以最强调、最明白的语气表示说︰绝对的、遍知的佛陀是一个形而上的实体,超越时、空与经验;而我们的逻辑知识则受着经验的限制,因而对于他也就不能思议,不能言说;对于他的存在,我们不能断言为有,也不能断言为无。按照自然的情况,有关佛陀论的这一章应该是法称最早年的作品,着笔于从自在军受学的时期;因此伏士特里可夫先生认为法称的思想发展后来一定有过一次改变,即使不是宗教信仰上有所改变,也会是在方法的抉择上有所改变。这样,法称到了比较成熟的年龄以后,就抛弃了为第一章(指自然次第的第一章,即知识实效章──译者)作疏的念头,并把知觉章(指自然次第的第二章──译者)的疏交托给帝释慧去写,而他自己则动手来写推理章(指自然次第的第三章──译者)的疏,因为这是最烦难的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