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胜义(梵paramārtha,巴paramattha,藏don-dam-pa)


  最胜之义。又名第一义或真实。乃“世俗”之对称。即最胜真实而非施设安立之义。《大智度论》卷三十一云(大正25‧288b)︰“第一义名诸法实相,不破不坏,(中略)复次,诸法中,第一法名为涅槃。”《俱舍论》卷十三云(大正29‧71a)︰“胜义善者,谓真解脱。以涅槃中最极安隐,众苦永寂,犹如无病。”《顺正理论》卷三十六亦云(大正29‧546a)︰
  “胜谓最尊无与等者,义谓别有真实体性。此显涅槃无等实有,故名胜义。如是胜义安隐名善。如是涅槃是善常故,于一切法其体最尊。是故独标为胜义善。”
  此谓涅槃是最胜真实之法,故称之为胜义。
  《显扬圣教论》卷十六亦以七种真如为胜义谛。文云(大正31‧559a)︰“胜义谛者,谓七种真如。(中略)问︰何因缘故,七种真如名胜义谛?答︰由是二最胜智所行故。谓出世间智及此后得世间智。由此胜义无戏论故,非余智境。”
  同论卷十九云(大正31‧574b)︰“若清净所缘,若清净性,若彼方便,皆名胜义谛。清净所缘者,谓四圣谛及真如。清净性者,谓灭谛。清净方便者,谓道谛。”
  又,《辩中边论》卷中云,胜义谛有义胜义、得胜义、正行胜义三种,文云(大正31‧469c)︰
  “(一)义胜义,谓真如,胜智之境名胜义故。(二)得胜义,谓涅槃,此是胜果亦义利故。(三)正行胜义,谓圣道,以胜法为义故。”
  此依胜智之所缘,名真如为胜义。涅槃之体最胜,故称涅槃为胜义。圣道为得涅槃之方便,故圣道也称为胜义。
  ◎附一︰梶山雄一着‧吴汝钧译〈胜义的意义〉(摘录自《空之哲学》第二章)
  说一切有部把这本体的世界称为胜义──最高的真实,把现象的世界称为世俗──一般理解的世界。倘若龙树区别这两种真理,这不成了走上自己也要批判的区别哲学的道路么?龙树的两种世界与说一切有部的两种世界的明显相异处,在最高的真实之为空性一点中。现在我所见到的壶,是各瞬间中都在生灭的东西,有时被见到,有时不被见到。有部说在这样的壶的背后,有壶的本体,永远地存在着。龙树则说这样的壶的本体,是被实体化了的语言,是虚构的。“没有本体”即是最高的真实。
  譬如天空被灰色的云遮盖,人见了便判断说,天空是灰色的;把灰色这一性质视为天空的本体。这灰色的本体,翌日天亮后,对于青的天空,便不恰当了。不过,说天空是青的,亦不正确。青亦不是天空的本体,它只是偶然的性质。实际上,所谓空的本性,是离开人的青与灰的错误判断与语言之外成立的。在这个场合,被视为空的本体的青色与灰色,只是盖隐着空的本质的虚构而已。
  又譬如彻底明亮的镜。由于它极其明亮,人们也见不到它自体。当有些东西,譬如是壶吧,在它里面映现时,人们会把这壶的影像想为是镜的本体。当人们的颜面的影像映出时,他们也会把这颜面的影像想为是镜的本体。但这些都不过是误解而已,都见不到镜的自身。
  龙树把说一切有部对本体与现象的两个世界的价值评价,逆转过来。被认为是永远实在的本体,在龙树看来,只是语言的虚构而已。他以为现象不是本体的影子,只有它才是实在的世界。除去本体这一虚构的障蔽,现象才能如如地作为真实的世界呈现。因此,并没有本体与现象这两种存在的世界,而只有一个离语言的虚构的真实世界──空的世界。
  ◎附二︰立川武藏着‧李世杰译〈世俗真理与最高真理〉(摘录自《中观思想》第三章第三节)
  [月称的立场──约境之二谛说] 在《中论》里,龙树奠定了“两个真理”的概念。这个概念,在《阿含》《涅槃经》《大毗婆沙论》等经论里,已被论过;但最初把此事提高到教理上的中心概念的人,可能是龙树。据龙树看,世间的世俗真理(loka-saṁvṛti-satya,世间世俗谛)与最高真理(parama-artha-satya,胜义谛),这两个真理,是佛陀说法的依据。在这个情形下,世俗真理虽是采取相“名言”(言词)的形态,但那是开悟了的佛陀,为要教导众生所说的言词,并不是众生从众生的立场所想的。关于龙树这种“两个真理”的想法,从来都把它叫做“约教的二谛说”。
  可是,月称对此“两个真理”的想法,与龙树的想法有相当的不同。对月称来说,这“两个真理”与其说是表示佛陀说教的方法,毌宁说指的是世界里的事物之两种本质(本性)。月称的这种想法,被称为“约境之二谛说”。“境”是表示“认识的对象”。当然,月称也认为佛陀的说法是采取世俗真理之姿态的,但那并不是第一义性的。月称于其《入中论》中,尤其在第六章二十三偈到二十九偈,七十九偈到八十二偈中,提到其二谛说。(中略)
  [世俗与胜义之断绝与沟通] 在月称的体系上,世俗是作为人间生存之基础而被重视,同时,另一方面,世俗是远离最高真理的。但此两者决不是无关。因为,月称为要确立世俗,同时,又怕最高真理之存在有被世俗染污之危险,乃将“俗的东西”与“圣的东西”之间,作了很大的隔离。这样的态度,可能是月称在批判清辩中学到的。清辩认为︰“俗的东西”由于自己之力量──即言词之力量──而能论证“圣的东西”。可是,本来日常言语的表现就有矛盾,这在中观派开祖以来即作为宣言而成立的见解来看,尽管已建立了多么完备的论理形式,然而,愈完备的论理形式,愈可能由自己所立的论式暴露自己的过失。月称认为清辩是会有这种挫折的。月称所采取的方法,是超论理的方法。月称只为论破一切反面意见,才使用论理,欲以止灭一切之言语活动。他认为︰生之基础的现实世界,是由缘起的理法而成立的。
  那么,言语与超越了言语之最高真理之断绝,到底要如何填平处理呢?月称于其《入中论》中,欲由宗教的实践来答覆这个问题。舍弃论理主义,而诉诸实践之方法,有时会成为开启非合理主义、神秘主义之道。事实上,月称以后,月称的继承者们,与密教持有密切之关系。归属于月称自身的密教论书相当多,在后世的西藏广受诵读。本来,密教决不即是非合理主义、神秘主义。只能说非合理主义、神秘主义的印度及西藏密教之理论基础之一的典型,是由月称所提示的。月称把“空性”叫做“自性”,亦可从与后世密教思想之关连上来了解它。
  被推测月称所生存的第七世纪,是印度教快速增加其势力的时期。印度教徒,并不将这世界认为是空无。即使这个世界是由幻而出现,但这个世界,还是存在的。支持他们自己生存之场所的世界,在他们看来,还是有的。因之,印度教徒,由其认识能力而知此世界之结构,而欲建立其世界观。数论、正理、胜论等正统诸学派,在月称时代,已形成了精致的有关“世界之结构”之理论。那是将要来临的印度教全盛时代之序曲。当然,有关现象世界之考察,在阿毗达磨佛教、唯识派、论理学派等佛教内部,也由各自立场──那虽是一种印度教化的现象──而形成其理论。有关世俗之知的体系的建立,当时的印度教徒颇有并吞佛教徒的历史动向。月称也可能看到了这种动向。本来,中观派对于世界的结构或认识的成立等问题是冷淡的,而且其思想方式本身也不合适于答覆这些问题。月称作为中观论者所采取的方法是︰将最高真理即空性之独自性,与世俗远离。同时,守着这个原则,对于世俗的次元,乃由“缘起”的理法使其成立,并且将生之基体的世俗,于世俗之中,尽量发现其意义。月称虽处在中观思想圈内,但却守着佛教徒之立场,而企图对应当时的思想状况。
  ◎附三︰〈四种胜义谛〉(摘译自《佛教大辞汇》)
  胜义谛(梵paramartha-satya,藏dondam paḥi bden pa),又称第一义谛、真谛。指最高真理、究极真理。为“世俗谛”之对称。法相宗将胜义谛分成世间胜义、道理胜义、证得胜义、胜义胜义等四种,称为四种胜义谛。与世间世俗、道理世俗、证得世俗、胜义世俗等四种世俗谛,合称四真四俗。又因此系真俗二谛之细分为四种,故亦称四重二谛。
  “世俗”,指有相显现而空理隐覆;“胜义”,指殊妙智慧的对境。二者之有、无及事、理之法,皆如实而非虚谬,故名为谛。而有关四种胜义谛,《成唯识论》卷九云(大正31‧48a)︰
  “然胜义谛略有四种︰(一)世间胜义,谓蕴处界等。(二)道理胜义,谓苦等四谛。(三)证得胜义,谓二空真如。(四)胜义胜义,谓一真法界。”
  《大乘法苑义林章》也曾对四种胜义谛加以解说,内容如次︰
  (1)世间胜义谛︰又作体用显现谛。若出其体,则与第二世俗相同,是蕴等三科之事相。其事相粗显,犹可破坏,名为世间。为圣者后得智之所知,超越第一世俗,故名胜义。
  (2)道理胜义谛︰又作因果差别谛。若出其体,则与第三世俗相同,是四谛等因果之体事。有知断证修因果之差别,为圣妙的无漏智之境,超越第二世俗,故名胜义。
  (3)证得胜义谛︰又作依门显实谛。若出其体,则与第四世俗相同,是二空真如。依其圣智之诠门而显理,名为证得。非凡愚所能知,超越第三世俗,故名胜义。
  (4)胜义胜义谛︰又作废诠谈旨谛。指非安立之一真法界,其体微妙,邈离言诠,□超众法,名为胜义。唯圣者之根本无分别智之所证,超越四种世俗,故名胜义。
  有关四种世俗谛,《瑜伽师地论》卷六十四云(大正30‧653c)︰
  “世间世俗者,所谓安立宅舍、瓶□、军林数等。又复安立我有情等。道理世俗者,所谓安立蕴界处等。证得世俗者,所谓安立预流果等彼所依处。又复安立略有四种,谓如前说,三种世俗,及与安立胜义世俗。即胜义谛,由此谛义不可安立,内所证故,但为随顺发生此智,是故假立。云何非安立真实?谓诸法真如。”
  《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二(末)亦对此四种世俗谛加以解释,内容如次︰
  (1)世间世俗谛︰又作有名无实谛。指宅舍、瓶□等或我等有情之心外之境,无实体,为隐覆真理之世俗法,最后堕于虚伪中,故名为世间。凡夫皆认为实有,依情、名假说安立,故名为世俗。
  (2)道理世俗谛︰又作随事差别谛。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种种差别之法门,一一法门顺于道理,故名为道理。事相显现差别易知,故名为世俗。
  (3)证得世俗谛︰又作方便安立谛。苦集灭道四谛法,为心所变之理,施设染净因果差别,令行人趣入,故名为证得。其因果之相可知,故名为世俗。
  (4)胜义世俗谛︰又作假名非安立谛。指二空真如也是心所变之理,其妙超越一切有为法,为圣智所知,故名为胜义。假依言诠而立二空之名,故名为世俗。
  又,《瑜伽师地论》所说之废诠谈旨之真如实性,是在四种世俗谛外,别立非安立之一真法界。此谓“四俗一真”。
  ◎附四︰〈真俗二谛〉(摘译自《佛教语大辞典》)
  真俗二谛,指真谛与俗谛。真谛又名胜义谛、第一义谛,指真实平等之理;俗谛又名世谛、世俗谛,指世俗差别之理。
  (一)就道理而分二谛时,俗谛是世俗的、表面的思想,真谛是深奥的思想。以真实之智慧观察,则俗谛是虚妄,真谛是确实,因而是俗空真有。又,从俗谛观察,一切现象世界为存在,有种种差异;若从真谛观察,一切是空、平等,故云真空俗有。
  (二)三论宗就佛之教法立二谛,而以说有(肯定)之教为俗谛,说空(否定)之教为真谛。为破执空之思想而说俗谛之有,为破除“执一切为存在”之谬见而说真谛之空。此乃欲令得无执着之真理之教法。该宗又说四重二谛,以破除执着。第一重,为有(俗)空(真)。第二重为空有(俗)非有非空(真)。第三重为二不二(俗)非二非不二(真)。第四重为前三重二谛(俗)非非不有(俗)非非不空(真)。
  (三)出世间法为真谛,世间法为俗谛。亦即佛法为真谛,王法为俗谛。依据此义,日本真宗在阐明其宗义时,即使用二谛之名目,而以他力之安心为真谛门,世间之行动为俗谛门。
  [参考资料] 《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七、卷一四四;《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四;《二谛义》卷上;《俱舍论光记》卷一、卷十三、卷二十二;《大乘法相宗名目》卷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