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五重玄义
天台宗用语。天台智顗为诠显一经内容深义所设的五种体例。即(1)释名︰解释一经之名称;(2)辨体︰辨一经之指归;(3)明宗︰明一经所主之修行;(4)论用︰论一经之胜能;(5)判教︰详称教相判释,即判释一经之教相及价值。
在智顗的重要著作中,如《法华玄义》《金光明玄义》《观音玄义》《维摩经玄疏》《仁王经疏》《无量寿经疏》等书皆据此体例阐论所释经义。其后天台宗学者一律遵行,而成为天台一家解释诸经的定法。
就五重玄义的次第说,首先以一代教中,经经各有名称,故以释名为第一。其名称下必有所诠之法,以为经体,故辨体为第二。一经之所说,必有所主的修行,所主即是宗,故明宗为第三。有如此的修行,必有功力,功力即用,故论用为第四。而后区别何时所说、何教所收、摄属偏圆大小何者,故判教为第五。如此顺次联关,以释显一经的深义。
兹以《法华经》为例。首先“释名”,谓法是权实一体的妙法,喻是华果同时的莲华,故以法譬名。其次“辨体”,中道实相是本经所诠的妙体,故以实相为体。其次“明宗”,修实相行为因,证实相理为果,故以一乘之因果为宗。其次“论用”,大乘妙法,开示圆机,迹门断权疑,令生实信;本门断近疑,令生远信,故以断疑生信为用。最后“判教”,此经纯圆独妙,与偏小的诸经殊异,恰如醍醐与乳、酪、生酥、熟酥不同,故以无上醍醐味为教相。
若以总别分此五重,名是总;体、宗、用三者是别。再以能所加以分别,最后的判教是能判;中间的体、宗、用三者是所判。体、宗、用三者与三德相较,体相当于法身,宗相当于般若,用相当于解脱。在三轨中,体相当于“真性轨”,宗相当于“观照轨”,用相当于“资成轨”。第一之释名能统摄此三者,最后的教相亦以此三者定一代教法的分齐。
◎附︰周叔迦〈天台宗思想〉(摘录自《现代佛教学术丛刊》 )
天台宗凡是解释一部经典之先,必须先依“五重玄义”,将这一部经的要义,提纲挈领的申述明白,然后方解释经文。所谓五重玄义即是“释名”、“辨体”、“明宗”、“论用”、“判教”。
这五重的次第,第一由这名可以称呼这种法,于是顺着这名,可以认识那法体,认识之后要证会那法体,必须依一定的宗旨,然后方能从体起用而利益众生,利益既多,各各不同,所以必须要分别教相。
所以这五重玄义的用处︰释名是开方便门;辨体是示真实相;明宗是自己的迷惑可以觉悟;论用是由悟得入,并且可以令他人入;判教是分别各经的同异。
再另一番解释︰凡人从经卷或是从善知识有所闻见叫作“名”,由于闻名所以要去推理,以求法体显现,这叫作“体”;要求法体显现,必须修行,修行就是从因至果,便是“宗”;由于修行而排除自己的惑,又能利益众生,便是“用”;分别各经的同异,便是“教”。
第三番解释︰“名”只是表示如来所为的一大事因缘,“体”是表示佛的知见,“宗”是由此得以开示悟入那佛的知见,“用”是令众生开示悟入佛的知见,“教”是分别各经的同异。
第四番解释︰释名是表示如来一切所有的法,辨体是表示如来一切秘要的库藏,明宗是表示如来一切甚深的事业,论用是表示如来一切自在的神力,判教是分别各经的同异。
再就“事理”、“教行”、“因果”、“自利化他”、“说默”五种来分别五重玄义︰释名是通论事理、教行、因果、自行化他、说默的;辨体只专论理的,不是教不是行,不是因不是果,不是自行不是化他,不是说不是默;明宗、论用是专论事、专论行的,但是明宗是自行的因果,是默;论用是化他的因果,是说;判教只是教,就是分别这事理因果、自他、说默的同异。
解释经教是成就人的一种方便,所以成就的目的与程度即有深浅不同,所以有“四悉檀”。悉檀是梵文,意思便是成就。四悉檀是世界悉檀、为人悉檀、对治悉檀、第一义悉檀。这五重玄义所以成就人的方便,就是从四悉檀来分别。释名是世界悉檀,辨体是第一义悉檀,明宗是为人悉檀,论用是对治悉檀,判教是分别种种四悉檀的同异。
为明了五重玄义的实用起见,所以就《妙法莲华经》来作一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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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番解释│用 处│第二番解释 │第三番解释│第四番解释│事 理│因果 │自行化他│说 默│四 悉 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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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名名于法 │开方便门│从经卷或善知│为大事因缘│如来一切 │通论 │通论 │通论自 │通论 │世界悉檀│
│名│ │ │识有所闻见 │ │所有之法 │事理 │因果 │行化他 │说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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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寻名识体 │示真实相│闻故推理体显│佛之知见 │如来一切 │专论理│非因 │非自 │非说 │第一义悉│
│体│ │ │ │ │秘要之藏 │ │非果 │非他 │非默 │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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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体非宗不会│自迷得悟│显体须行 │开示悟入 │如来一切 │但论事│自行 │自行 │默 │为人悉檀│
│宗│ │ │行即因果 │ │甚深之事 │ │因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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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从体起用 │悟故深入│行自排惑 │为令众生 │如来一切 │但论事│化他 │化他 │说 │对治悉檀│
│用│导利含识 │亦令他俾│亦利众生 │ │自在神力 │ │因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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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利益既多 │分别同异│分别同异 │分别同异 │分别同异 │但教 │分别因│分别自 │分别说│ 分别种 │
│教│分别教相 │ │ │ │ │ │果同异│他异同 │默同异│ 种同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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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释名。“妙”是不可思议的意思;“法”即是指十界十如权实的法,这十界十如是天台宗中总指一切法的名称;“莲华”是譬喻。因为莲蓬所以有华,华开莲便显现,莲成华便残落。就此三义可以有二重譬喻︰第一譬喻如来的真实与权巧,因为真实所以用权巧,权巧开真实便显现,真实成权巧便废除了;第二譬喻如来的法本与化迹,因为法本所以用化迹,化迹开法本便显现,法本成化迹便废除了。“经”是圣人言教的总名,所以“妙”是开发如来秘密的奥藏,“法”是指示权实的正当轨则,“莲”是指如来久远的正果,“华”是会通不二的圆融道路,“经”是指定声音为佛事。
第二辨体。《法华经》的体就是真实的妙理,会通到极点,契合到极圆,只是一个妙;妙即是法界,法界即是妙。简单说,就是实相是经体。
第三明宗。《法华经》的宗是归纳一切在唯一的广大的佛乘,所以经中借圆珠、宝所等等譬喻,来显抱极的道理,只为的是指示如来自行的权实的法是妙如莲华而已。简单说,就是以佛自行的因果为宗。
第四论用。《法华经》的用是破除二乘涅槃的执着,叫人明了事理本来都是寂静的,也就是上边所说莲华六种譬喻的意思。由此可以知道如来的本即是迹,迹也就是本,核实了都无所谓迹,无所谓本。简单说,就是三种权实二智。在此三种权实二智之中,自行二智是力,两种化他二智是用;力是用的根本,用是力的成绩。
第五判教。《法华经》的教是如来一期教化最圆满的教,所以经中四种天华,六种地动,三次变成净土,千大菩萨从地涌出。简单说,这是最胜的经典,甘露的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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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妙│不可思议│发秘密之奥藏│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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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十界十如│示权实之正轨│
│ │ │权实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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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实施权│ │
│ │莲│显实开权│指久远之正果│
│名│ │立实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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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本垂迹│ │
│ │华│显本开迹│会不二之圆道│
│ │ │立本废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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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圣教都名│声为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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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 │示真实之│极为会冥 │妙即法界 │实相为体 │
│ │妙理 │ │法界即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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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 │归广大之│寄圆珠而谈理│自行权实之│佛自行因果为宗 │
│ │一乘 │托宝所而论极│法如莲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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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荡化城之│ │即本而迹 │三种权实二智 │
│ 用 │权执 │事理俱寂 │即迹而本 │自行二智为力 │
│ │ │ │即非迹非本│二种化他二智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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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一期化圆│四华六动 │最胜修多罗│ │
│ │ │三变千涌 │甘露法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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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玄义之中,各经的名宗用教是各各不同的,而体却都是一样。因为一切法的真体只是实相,除此以外,其他的体都是假立的。既然一切经的辨体都相同,就是实相为体,所以在此顺便将实相的意义解释一番。实相本来是言说所不能形容的,但是不说又难以了解,所以不得已用四种意思来解释。实相是空有的、不二的、不异的、不尽的。空有是说空而不是断无的意思;不二是说空就是有,有就是空的意思;不异是说不是在空有以外,另有一条中道的意思;不尽是普遍一切处所的意思。甚么东西普遍一切处呢?并不是另有一种玄妙神奇的事物,只这一切因缘所生法而已。宇宙间那一件事物不是因缘所生,这便是实相的不尽;凡是因缘所生法,当然都是空虚的,这便是空有;因缘所生法,就体性上观察是空,就相用上观察却是有,这便是不二;就这因缘所生法同时又是空又是有,便是中道;无须乎另外有中道,这便是不异。
再就权实两方便来解释︰空有是说一切权巧本来真实;不二是说一切真实即是权巧;不异是说权巧真实就不是权巧也不是权实;不尽是说同时双照这权巧真实。
[参考资料] 《法华玄义讲义》卷一;《法华玄义讲述》卷一;《金光明经玄义》卷上;《十八圆满钞》;《玄义私类聚》卷一、卷四;《法华略义见闻》卷一;《私新抄》卷二、卷三。